根据《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赣农院发〔2022〕1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征寻实施合作伙伴,希望有意向的企业来人来函咨询或面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果概况:
成果名称 |
大豆新品种“赣豆15号”(赣审豆20210002) |
成果转让方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
成果简介 |
审定情况:2021年3月通过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选育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选育来源:浙春2号/天隆2号 特征特性:属春大豆品种,春播全生育期88天,熟期与中豆40相当。该品种为有限结荚习性,株型收敛,出苗势强,叶片卵圆形,开白花,茸毛灰色,荚熟褐色,成熟时落叶性好,不裂荚。株高46.5厘米,单株饱荚数24.8个,单株粒数57.8粒,单株粒重10.8克,百粒重21.7克。粗蛋白质含量为41.2%,粗脂肪含量为21.5%。籽粒椭圆形,种皮黄色,种脐褐色。田间调查花叶病病情指数2.50,抗花叶病毒病。 产量表现:2019-2020年参加江西省春大豆区域试验:2019年平均亩产176.53公斤,比对照中豆40增产6.13%。2020年平均亩产181.93公斤,比对照中豆40增产13.75%。两年平均亩产179.23公斤,比对照增产9.94%。 适宜地区:江西省春大豆产区种植。 |
对意向方的资格要求 |
无特殊要求,同等条件下资质优的优先。 |
交易方式及参考价 |
交易方式:直接转让本单位拥有的大豆新品种在江西省区域内的使用经营权。 参考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
转让交易保证金及缴纳账号 |
1、根据《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公告期内意向方需按信息公告中交易底价(参考价)的5%-10%缴纳保证金,意向方转账账户名应与意向方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于公告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账号:14011301040003963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城北支行 2、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院成果转化处发布中标通知书,成果需求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成果持有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成果转化协议(合同)文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若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没有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中标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协议提前终止;若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支付了全部合同价款或分期付款的第一笔合同价款,我院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给中标人。 3、未中标的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根据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 2、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
公告期限 |
2023年2月22日始至2023年2月28日止。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如无任何企业报名,本公告有效期顺延。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报名”条款规定。 |
联系人:王湘琴 联系电话:0791-87090672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738号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大楼412室) |
二、意向报名
意向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函(见附件2);
4、交易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
5、资格要求的相关附件证明。
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
2023年2月22日